关于转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扶贫办、银保监分局、金融办:
现将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续贷、展期、风险防控和贷款回收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一线战斗员作用,积极与承贷银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适当延长还款期限、简化业务流程”等政策措施,努力化解疫情影响,切实满足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帮助贫困户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抓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
二、积极对接、抓好落实
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相继印发了《关于落实好农户贷款业务疫情防控信贷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零售信贷业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知的意见》,各地要结合本地受疫情影响情况,积极对接承贷银行,将相关特惠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贫困户的资金需求,确保因疫情影响造成非个人主观原因发生逾期贫困户的征信不受影响,不产生罚息。
三、认真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挂牌督战工作
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将对今年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开展挂牌督战,其中包括扶贫小额信贷挂牌督战。各地要对照自治区确定的督战重点内容,从“满足贫困户贷款需求、落实6项政策要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合理处置 “户贷企用”、全面完成发现问题整改”5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制定方案,提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挂牌督战工作取得成果、见到实效,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部完成,突出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