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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2018年度税收政策审核

2019-11-08 次浏览分类:自治区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近日,科技部确定37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2018年度国家税收政策条件。其中,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呼伦贝尔森龙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久盛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壹元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家内蒙古单位顺利通过审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要求,通过免税资格审核的孵化器,其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通过免税,将为内蒙古自治区孵化载体建设和在孵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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