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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财政补贴事项的通知 内财投〔2016〕2191号

2017-01-09 次浏览分类:区内政策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各旗县支行: 
  为深化农村牧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6〕53号)要求,结合我区现在执行的涉农贷款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财政政策和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财政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县域金融机构的“两权”抵押贷款部分纳入国家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范围内,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统一申请拨付奖励资金。 
  二、将经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两权”抵押贷款部分纳入国家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内,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统一申请拨付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三、将非试点地区的融资担保公司为“两权”抵押贷款提供的低费(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纳入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政策范围内,按照担保公司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内单独给予风险补偿,不受补贴规模的限制,具体申请和拨付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金[2013]2305号)执行。 
  四、对试点旗县的“两权”抵押贷款给予财政补贴。 
  1.补贴时限。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2.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6〕53号)和《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140号)要求,以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和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发放的贷款。 
  补贴对象:按照上述要求发放“两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 
  3.补贴比例。按照“两权”抵押贷款当年累放贷款金额的1%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试点盟市(旗县)财政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1:1。 
  4.补贴申请、审核和拨付。金融机构以县域机构为单位分别于2017和2018年的2月底之前,按照本通知精神(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分别统计上一年度以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和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当年累计发放金额为依据),向所在地金融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经所在地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逐级汇总审核上报到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和财政厅。经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财政厅共同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逐级拨付到旗县区财政局。旗县区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按照国家国库支付制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应金融机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也可依据自治区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意见,实行年度预拨,年终清算的办法。 
  五、对试点旗县(区)人民政府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给予部分补助。 
      1.补贴时限。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2.补贴金额。对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试点旗县(区),按财政出资额给予50%的补助,每个旗县(区)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资金申请与拨付。已经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试点旗县(区),通过盟市财政部门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方案和基金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根据申请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并通过盟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旗县(区)。 
  以上第四、五条政策的执行范围为试点旗县(区),第三条政策的执行范围为非试点旗县(区),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到期自然终止。第一二条政策执行范围为自治区全部旗县(区),执行期限统一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1.“两权”抵押贷款补贴资金申请表 
  2.“两权”抵押贷款补贴资金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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