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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金融业发展情况及今后工作思路

2015-06-03 次浏览分类:国家政策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一、五年来金融业发展情况 2003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扩大开放促进金融发展的理念,强化为金融部门服务的意识,锐意创新,讲求实效,找准地方政府促进金融发展的切入点,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努力消化历史包袱,大力引进区外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及时应对各类金融风险,使我区金融业逐步走上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轨道,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日益显现。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家金融机构和各盟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区金融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系统、三大体系、五项机制”。一个系统即:地方政府金融协调服务系统(各盟市都设立金融办);三大体系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覆盖十二盟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金融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减免税费和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返、金融机构奖励制度、地方金融风险调控基金等),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人民银行、档案局分工收集信用记录、银行和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估、金融办负责监管、发布和惩戒);五项机制即:与三大金融中心和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机制,中小企业担保、评级、贷款、贴息联动机制,金融风险防范及金融安全应急机制,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机制,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长效机制。 经过五年来的共同努力,各家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了对我区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区已经成为资金的重要流入区。截止到2007年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805.6亿元,预计年末贷款余额将超过4000亿元,比2002年增长1.3倍,五年平均每年增长18%;截止到2007年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762.3亿元,预计年末存款余额将超过4800亿元,比2002年增长1.8倍,五年平均每年增长23%。保险业务迅猛发展,截止到9月末,全区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6.8亿元,预计年内保费收入将达到100亿元,比2002年增长2倍,平均每年增长24%。融资渠道趋于多元化,五年来累计通过公开上市、发行债券、定向募股等方式共计融资254亿元。金融工作在九个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 (一)信贷投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五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末我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28%,贷款增长19.2%,首次实现存贷款增速全国第一。2006年末我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4036亿元,同比增长22.4%;贷款余额3205亿元,同比增长22.8%;实现“三个超过”,即:贷款增速超过经济增长速度,贷款增速超过存款增长速度,贷款增速超过全国同期增长速度,这是多年来没有过的。在国家不断加强对金融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各家金融机构继续保持对我区的支持力度。到2007年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805.6亿元,比年初增加600.4亿元,同比增长22 %, 高于全国信贷增长速度4.8个百分点,高于全区经济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762.3亿元,比年初增加726亿元,同比增长25.2%,是今年以来季度增幅的最高点,高于全国存款增幅8.4个百分点。 (二)证券融资渠道逐步拓宽。我们狠抓培育企业上市,积极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争取,拜访并邀请上海、深圳、香港证券交易所及主要投资集团和中介机构高层来我区考察指导,五年来我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共计254亿元。北方创业和包头铝业相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改变了我区连续三年没有企业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被动局面。蒙牛乳业在香港上市,通辽市万顺达淀粉有限公司和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其集团公司捆绑在新加坡上市,实现了我区企业在境外多个资本市场融资的新突破。钢联股份成功地发行18亿元A股可转债,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发行20亿元企业债券和40亿元短期融资券,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霍林河煤业在深圳中小板上市。股权分置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从2005年11月7日华业地产率先进入股改程序,到2006年6月30日时代科技股改过关,我区仅用236天就在全国率先完成股改,而且股权分制改革增值效应明显,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活再融资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设立矿业投资基金的前期筹备工作。 (三)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初步形成。金融企业数量成倍增长,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经济效益迅速提升。我区金融发展要后来居上,必须大力引进区外金融机构,改变我区金融机构成分单一的格局,以开放促发展,以竞争促进金融业的创新。我们先后与华夏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渣打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多次会谈,促成了一大批金融机构纷纷入驻我区。五年来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5家银行,新华人寿、中华联合、太平洋财险等13家保险公司先后在我区设立了分支机构,中国银联、银联商务和大公国际资信评级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全区金融服务网络不断扩大,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全区共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 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邮政储蓄,4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小额贷款公司,8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7家保险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证券公司,2家信托公司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130家,金融资产突破6000亿元,金融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截止到2007年9月末,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率10.7%,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人民币利润74.6亿元,同比增盈29.7亿元,彻底扭转了五年前亏损严重的困难局面。 (四)大范围、宽领域、深层次的金融合作机制已经建立。我区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总额为2300亿元的金融合作协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投放,地方政府致力于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双方的互信互利合作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信贷资金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重点,主要投向了煤炭、电力、天然气、化工、交通运输、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我区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崛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日益密切,我们与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香港联交所、荷兰合作银行、德国复兴银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孟加拉乡村银行、渣打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北京、上海、粤港三大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和投融资中介机构的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他们引进了先进的金融发展理念、区外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和具有较大资金实力的投资者。 (五)地方金融机构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按照国家关于农信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我们同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制定了农信社改革总体方案,完成了自治区联社的组建和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拟组建77家县级统一法人社,到今年前三季度已有51家统一法人社开业,已经完成三分之二的改革任务。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村商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农村合作银行已经正式开业。为了改变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引入湖南华菱集团投资2.8亿元入股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使股本增加到5.7亿元,成为我区重要的融资平台。2005年国家开展小额贷款机构试点,经过积极争取,我区成为试点省区之一,并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得到美国行动国际、德国复兴银行等机构的国际小额贷款专家的技术支持。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通辽市通融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业运营,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批准开业。乌海市商业银行、鄂尔多斯市商业银行已经相继开业运营,包头商业银行更名后,成为内蒙古首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在赤峰市和巴彦淖尔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实现跨区域经营。我们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先后成立包头市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包头固阳县包商惠农村镇银行、锡盟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农牧场诚信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辽市辽河镇融达农村资金互助社四家先后开业,运营良好。 (六)多种类型的金融风险得到妥善处置。远兴天然碱被证监部门确定为ST 后,伊化集团重组远兴天然碱,工商银行贷款面临债务悬空风险。我们协调鄂尔多斯市政府、内蒙古证监局、伊化集团和工商银行多次开会研究,终于使双方就14亿元债务解决问题达成协议,为远兴天然碱成功重组、摘掉ST帽子铺平了道路。伊利高管事件发生后,我们按照自治区领导指示,立即会同呼和浩特市政府、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定伊利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了伊利生产经营的稳定。为了重新获得呼和浩特市对伊利的控股权,我们多次与浙江省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对方政府的支持,按照市场规则,配合司法措施,迫使金信信托以原价将股权转让给呼和浩特市市政府,顺利实现了伊利股权的回归,为伊利股份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全区10家已停业整顿的高风险城市信用社采取一社一策的办法,完成了市场退出工作,维护了我区金融稳定。建行已分流职工大规模上访冲击建行内蒙古分行及营业部问题出现后,我们协调自治区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呼和浩特市政府迅速深入一线,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平息。在赤峰市草原兴发因造假出现退市风险并引起多家银行18亿元资金可能变为不良贷款时,我们和赤峰市及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以平庄煤业重组草原兴发,协调有关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政府组织落实,使这一问题得到平稳解决。 (七)覆盖全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体系初步建立。为了尽快建成强有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们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思路,改变过去向盟市下拨资金、借款支持盟市担保体系建设的做法,将自治区本级中小企业担保专项资金转为股本金,吸收其他企业入股,于2003年组建股份制的投资担保公司。2004年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10亿元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协议,先期到位1.5亿元,再把这些资金以入股盟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形式,在20个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组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形成以产权为纽带、覆盖各盟市重点开发区的网络化担保体系,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依托。预计2007年末全区担保机构总数达到80个,比2002年增长2.4倍,累计筹集担保资金12.6亿元,比2002年增长6.6倍。2007年预计全区新增中小企业担保金额20亿元,是2002年的4.5倍。我们与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合作,把一部分农牧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转为担保资金,委托元盛投资担保公司运作,开发银行贷款,为一批龙头企业大规模融资开辟了道路。 (八)推动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框架逐步形成。为了加快金融业的发展,针对金融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台一系列优惠的政策。我们提出了对金融部门在以资抵贷和抵贷资产变现减免税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等政策建议,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这一重要文件中。为了调动各家金融机构支持我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我们提出建立对金融机构的表彰奖励制度,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2006年开始进行表彰奖励,使得各家金融机构总部充分体会到自治区对金融机构的重视和支持,对于推动金融机构入驻我区、扩大融资总量等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2006年自治区出台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16条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对跨地区经营的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城市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我们已经提出以人大常委会牵头、自治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检察院、法院共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长效机制。 (九)首家制定了地方性信用法规。信用体系建设对一个地区金融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体系建设难度很大。2003年我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之后我们多次向人民银行总行汇报,与亚洲开发银行、大公国际资信评级公司合作,研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在人民银行、自治区法制办的支持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征求专家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主席令发布,这在全国尚属首例,而且其各项条款都比上海、湖南具有可操作性,这将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规保障。 五年来金融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紧紧为经济发展服务,使金融支持与自治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根据自治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优化融资结构,突出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坚持大胆开放引进,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区,借助其雄厚实力、先进制度、管理经验、经营理念和优秀人才,改造和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全面推动金融业的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三是坚持固本培源,加大政策支持,优化信用环境,防范金融风险,使金融业在巩固、培育、创新中安全快速发展。 当前我区金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2006年末全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在全国排名第25位,存款余额排名第26位,总量偏低;全区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和生产总值之比)1.5%,大大低于全国2.7%的平均水平。二是地方金融企业实力不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没有融合,股权结构单一,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较低。三是面向中小企业、农牧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不足。2006年全区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619.5亿元。其中,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占15%、用于农牧业的贷款占3.7%、用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贷款占0.5%。 二、近期金融工作思路和重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 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金融发展的实际,我们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西部金融强区为目标,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全方位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做大做强金融企业,着力扩大融资总量,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全力维护金融稳定,建立起大中小企业并重,多样化融资方式并举,品种丰富、层次齐全、分工合理、各展所长、互联互通、运行高效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形成经济社会与金融发展相互推动的新格局。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金融业发展目标是:金融业发展力争实现“三个超过、一个突破”,即: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超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全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0%以上,超过全区经济增长速度;全区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超过同期全国保费收入增长速度;通过金融渠道融资突破3000亿元。争取到2010年全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0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7000亿元,保费收入达到150亿元,“十一五”时期直接融资达到1200亿元,金融发展水平跨入西部地区前列。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村牧区金融改革,构建农村牧区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为“三农三牧”服务的作用。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农信社向现代金融企业方向迈进,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自治区联社改造成产权明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经营有特色的全区性农村合作银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牧区经济的作用,搞好财政支农支牧资金和金融资金的联动。 (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地方金融龙头企业。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加快改革。扩大已经入驻我区金融机构在盟市的覆盖面。继续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扶持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俄蒙双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发展金融租赁和风险投资。 (三)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机制。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加快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多种融资方式。 (四)积极发展保险市场,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大力发展农牧业政策性保险。积极推进煤炭、建筑等危险行业以及车辆、旅游行业和公共聚集场所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和企业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五)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入股,推动担保公司重组,形成一批股权结构合理、风险控制严密、覆盖范围较广、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长期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资金支持制度。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信用担保、信用评级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用于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专项资金、工业中小企业的贴息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协调运作,形成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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