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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证监局做好五项工作,深入保护期货投资者

2014-05-30 次浏览分类:国家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吉林证监局从五个方面督促辖区期货经营机构扎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要求辖区期货经营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承担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投资者教育义务,保障费用支出、人员配备。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规章,将投资者教育融入各项业务环节,建立有效的销售人员执业规范和问责机制,严格规范营销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承诺收益、代客理财等违规行为。要切实避免因适当性制度落实不到位引发的投资者权益受损情况。 二、重视源头化解,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件 要求各经营机构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逐步建立首办责任制,做好投诉及“12386”热线转办事项处理工作,重视源头化解,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就地”处理和解决投资者诉求,注重投诉处理质量,提高一次性办结率,防止“初信转重信”、“来信转来访”,减少问题积累。 三、深化警示宣传,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 按照“贴近大众、贴近市场、深入浅出、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沟通传导、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增强投资者教育宣传效果。针对新业务、新产品、新市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醒投资者辨别非法机构,防范违规代客理财和期货配资风险,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建立投资者信息库,形成征求投资者意见长效机制 要求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立足自身客户群体,选取在不同市场、不同产品和不同服务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投资者,建立投资者信息库,详细记录信息库中投资者的联系方式、地域、年龄、职业等信息,构建了解投资者需求、听取投资者意见的渠道。在各机构投资者信息库基础上,我局将联合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建立全省投资者信息库,形成征集反映投资者意见常态化机制。 五、深入梳理总结,努力探索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模式 要求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梳理总结近年来涉及本单位的法律纠纷和投诉情况,总结出各类纠纷、投诉涉及的焦点、难点问题,反映典型性、前沿性突出问题,并针对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等提出可行的解决建议,努力探索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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