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 项目远程审批服务 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66号、中机发169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电发〔2020〕1号)要求,各地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后续投资运行的影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在线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各盟市发改委应充分利用在线平台受理、办理业务,实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一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领码、赋码,便于开展各类业务办理;二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实行远程审批,对于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项目单位可邮寄,也可通过“承诺”于疫情结束后补报;三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项目单位。
  二、设立审批绿色通道
  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全面推行“承诺制”,按照规定后补手续。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等指标。
  三、强化线上咨询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在线平台公布各级立项审批部门业务人员(审批人员)办理咨询电话。请及时关注在线平台“在线咨询”模块,指导规范项目单位办理网上审批,保障项目单位积极稳妥开展前期工作。
  各级发改委要立即抓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项目申报无门、审批服务出现断档问题,进一步保持项目办理畅通,为稳定投资运行提供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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