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融资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满洲里市农牧业局: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通知》(农办加〔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请各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做好融资项目筛选协调和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在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农牧业科技创新、优势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牧区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牧业多种功能开发等重点领域,促进政策性金融支持一批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一批产业链条健全、功能拓展充分、业态比较新颖并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领军型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推荐项目应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一)项目的实施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运营良好、业绩优良,具备承担项目的实力和条件,有真实的融资需求;
(二)所选项目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示范性强,对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和农牧民就业增收具有切实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所涉及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应科学合理编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牧业发展总体要求的规划,园区80%以上企业应是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有2—3家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四)项目受地方政府重视,可享受一定的配套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单个项目的融资需求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三、项目推荐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的农村牧区融合发展项目经营主体均可向当地旗县农牧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并盖章(见附件2),报送旗县农牧业主管部门。当单个项目融资需求超过1亿元,必须随附项目立项规划、融资方案等佐证材料。
(二)经旗县、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于6月23日前,行文向自治区农牧业厅予以推荐,随附《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厅产业化处联系人邮箱。
(三)之后各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需要新增申报项目的,请按照标准和程序每月5日前,将有关项目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厅产业化处。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各盟市确定一名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23日一并报送厅产业化处。
(四)自治区农牧业厅将根据各盟市推荐情况,审核后建立产业融合发展融资项目库。按照农业部要求,对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择优筛选报送农业部,争取纳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录;其它项目经审核后符合扶持条件的,及时向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予以推介,多渠道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紧密农企利益联结关系、完善农企利益分配机制的经营主体,将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白玉玺 李世杰;联系电话:0478-8212931 ;邮箱:byxnmj@126.com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领说明: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免责声明隐私保护

联系电话:0472-5621828 13347081608
蒙ICP备 13002121号-7